《無錫市市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繳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3年1月30日經無錫市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29日。江陰、宜興可參照執行,實行生活垃圾收運處置城鄉一體化的農村地區參照執行。經宜興市政府同意,根據《宜興市人民政府轉發<無錫市市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繳實施辦法>的通知》(宜政發〔2023〕29號)的文件精神,宜興參照執行。接下來,我們了解一下《無錫市市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繳實施辦法》
單位負擔部分:按照單位在職職工(含合同工、臨時工、留聘用人員)人數收取,標準為4元/月•人;
個人負擔部分:按戶收取,標準為4元/月•戶;居民用戶兩個月(正常抄表周期,下同)用水量≤8噸的,按照標準的百分之五十征收;居民用戶兩個月用水量≤2噸的,暫不征收。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個人負擔部分由稅務部門委托城市供水單位(以下簡稱“代收單位”)代收,并簽訂委托協議書,由代收單位每兩個月征收一次。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單位負擔部分由稅務部門直接征收,由單位根據上季度單位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之和(取整)按季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新修訂的《辦法》有哪些主要內容?
一、調整有關定義。明確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以及經營服務活動產生的固體廢物等。
二、明確征收對象。將征收對象范圍界定為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明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義務,應繳盡繳。江陰、宜興可參照執行。實行生活垃圾收運處置城鄉一體化的農村地區參照執行。
三、明確征收標準。單位負擔部分,按照單位在職職工(含合同工、臨時工、留聘用人員)人數收取,標準為4元/月•人;個人負擔部分,按戶收取,標準為4元/月•戶;居民用戶兩個月(正常抄表周期,下同)用水量≤8噸的,按照標準的百分之五十征收;居民用戶兩個月用水量≤2噸的,暫不征收。上述標準主要是無錫市通過測算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單位成本,同時參考省內其他城市標準。
四、修改征收方式。單位負擔部分由稅務部門直接征收,單位根據上季度單位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之和(取整)按季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個人負擔部分由稅務部門委托城市供水單位代收,并簽訂委托協議書,代收單位每兩個月征收一次。
五、明確收費減免條件。對于民政部門認定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家庭,免予征收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六、增加收費方式改革條款。為適應推進垃圾減量、分類的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和《無錫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明確要求根據本市實際,結合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情況,逐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機制,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
七、明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用途?!掇k法》規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主要用于將生活垃圾從垃圾集中收集點運往生活垃圾處理終端所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費用,不包括清掃、保潔費用。”
八、明確環衛有償服務內容?!掇k法》規定“單位和個人委托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提供清掃、保潔以及清運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集中收集點等有償服務的,除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外,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