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7時許,市容巡查員在巡查至新天地廣場時,發現宜北路兩側店鋪卷簾門、門把手等部位被貼上了印有“個人企業融資,專業銀行房產抵押”等文字的小廣告。市容巡查員當即進行清理,并將相關情況反饋給執法人員。城管局城中中隊執法人員根據貼紙上的信息與當事公司取得聯系,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清理已張貼的小廣告,并到中隊接受調查處理。當天下午4時10分,當事人吳某到中隊接受調查處理。經核查,7月2日上午,吳某為了拓展業務,雇人在宜北路沿街店面的玻璃、門把手等處張貼印有貸款信息的貼紙。經執法人員批評教育,吳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表示今后將嚴格遵守城市管理相關規定。市綜合執法局根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六項之規定,對吳某處以400元罰款。